主旨:[公告]轉知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15年受理學生提案一案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 摘要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1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42804637號函辦理。 二、115年受理時間及說明如下: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;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5年9月15日(星期二),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。 三、請協助將本案資訊公告於學校網頁、轉知學生自治組織、於相關集會宣導說明等,以確保學生獲得本案資訊。 四、檢附教育部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」及修訂後之「提案單」各1份供參,請依新版提案單格式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