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19日臺教學(三)字第1070197757號函辦理。
二、邇來,社會持續關注教育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之情形,也流傳部分對於教科書及教材的錯誤或不實內容,造成社會各界對於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的擔憂,教育部已透過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建置「新聞稿與資訊澄清」專區,針對所關注的性別平等教育議題進行完整說明。
三、旨揭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「新聞稿與資訊澄清」專區(網址:https://www.gender.edu.tw),業針對社會所關注性別平等教育議題,發布多則新聞稿說明及澄清,並已完成「教育部告訴您性別平等教育教什麼」「你知道什麼是同志教育嗎?」、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說明」等懶人包,且製作「問與答」專頁,皆放置於上述專區,請各主管機關及學校參考運用,並適時進行澄清。
四、另教育部重申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係於93年6月23日公布施行,明文規定其立法目的:「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,消除性別歧視,維護人格尊嚴,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。」按性別平等教育係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,消除性別歧視,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。而尊重性別差異,包含教導學生認識及尊重同志,亦係性別平等教育之核心內涵。次按同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之說明:「性別平等教育固應充分融入所有課程之中,且為因應個人之需求與時代之變遷,特別明列情感教育、性教育、同志教育等課程內涵,強調其時代性與重要性,期透過上開課程之分享與探討,有助於提昇學生之性平意識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