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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報:性平法第22條第1項:

★教職員工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,應立即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。

有關校園性別事件(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)統一由校安中心為通報窗口,如申請人有事件調查需求或符合社政通報,由校安中心轉知相關人員辦理。校安中心24小時緊急專線(04)2218-3299

若發現學校或教師有違反性平法第2章及第3章情事,得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(教育部)或學校陳情或舉發,本校申請調查送件窗口如下。

 

申訴管道:申請調查送件窗口

 
收件單位 案件類型 電話/Email 備註
學務處學務長辦公室
秘書
(綜合教育大樓B103)
有一方為學生;另一方為學校校長、教師、職員、工友或學生者 04-22183152
sa@mail.ntcu.edu.tw
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令
人事室 
專員
(行政大樓A102)
雙方均不具學生身分
04-22183323
 
 
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令

※學務處秘書收件後,將會依法定程序移送性平會審議是否受理。
 ※校內其他協助管道:校安中心24小時緊急專線(04)2218-3299
諮商中心專線 (04)2218-3177至3179
秘書室專線 (04)2218-3668
※校外求助管道: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、110報警